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 梁捷)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今天就“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问题发表谈话。他在谈话中介绍了黑恶势力的现状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突出情况,进一步强调了在全国范围内即将开展的这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提出要通过这次斗争给各种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同时深挖和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在党政机关、司法队伍中的“保护伞”和后台。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多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松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各种恶势力的打击,摧毁了一大批称霸一方、作恶多端、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有效地遏制了黑恶势力发展蔓延的势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但是,由于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黑恶势力犯罪发展蔓延加快,活动更加猖獗。在一些城市和乡村,黑恶势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有些地方的恶势力已逐渐演变成更具有破坏性和危害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他列举了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一是采取暴力、恐怖手段,肆无忌惮地杀人、抢劫、绑架人质、强奸污辱妇女、敲诈勒索、走私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二是作案手段凶狠残暴,令人发指。三是称霸一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人民群众敢怒不敢言。他们结伙滋事,聚众斗殴,欺行霸市,强取豪夺,强买强卖,欺男霸女,设赌抽头,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有的甚至企图篡夺基层政权,对抗党政机关。四是不择手段暴敛财物,疯狂攫取经济利益。他们还以暴力或行贿手段,占据某些行业,非法垄断经营。五是充当打手、杀手。他们有的专门看护地下赌场、色情娱乐场所,充当保镖;有的插手经济纠纷,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替人催款讨债;有的干扰司法公正,充当“地下法庭”。六是境外黑社会渗透加剧,内外勾结跨境作案。一些境外黑社会分子潜入内地,网罗地痞流氓,发展组织,进行走私、贩毒、偷渡、拐卖人口、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诱发刑事犯罪升级。
这位负责人指出,对日益猖獗的黑恶势力如果不给予毁灭性打击,将会养痈遗患,祸害无穷。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关注,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除恶务尽,绝不能手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热切盼望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确保一方平安。吉林、辽宁、河南等省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斗争的成功实践也有力证明,在当前的形势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要通过这场专项斗争,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破获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遏制黑恶势力发展蔓延的势头。
他说,为使这项斗争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也于日前公布了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专项斗争做好了法律准备。同时,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也为搞好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我们希望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公安机关的工作,大胆检举揭发黑恶线索和情况,在全社会形成黑恶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严打氛围,力争使这场专项斗争取得最大最好的实效,坚决摧毁黑恶势力,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